2005年10月10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中介公司租来房子只为卖

  一不留神,9.5万元装进骗子腰包
  2004年年底,急于给女儿买房的陈女士经人介绍,来到位于桐乡市区的长河房屋中介公司。中介公司的女老板徐艳华向程女士介绍说,有一套面积为81平方米的二手房,挂了很长时间了,因房东急于出手,价钱由原来的16万元降到了13.5万元,而且该房还是装修好的。看过房后,程女士觉得,这套房无论是地段、结构还是价格,都符合自己要求。于是,看房后的第二天即2004年12月30日,程女士便与中介公司签了房屋买卖合同,首付9.5万元后拿到了房产证,双方约定余款等过户手续办好后一次性付清。
  看房、签合同、迁入新居,似乎一切都顺理成章。可就在程女士整理房间时,从一大堆废纸中找到的一张身份证却让她感到疑惑:身份证上的照片是中介公司女老板,可姓名却是“华爱兰”!程女士警觉起来,立即向邻居打听这套房子主人的情况。在邻居帮助下,程女士联系上了房主,但房主却说这房子几个月前租给了徐艳华和王荣良,而对委托中介卖房子的事儿压根就不知情。难道是租房的竟把房东的房子卖了?程女士急忙再找中介公司,却见这中介公司早已关门大吉了。前后不足3天,9.5万元就这么打了水漂,程女士马不停蹄到梧桐派出所报了案。

  都是假的,遗留的身份证却是真的
  桐乡警方调查此案时发现,犯罪嫌疑人用于租房的身份证和房子的房产证均是伪造的,所谓的“长河中介公司”更是什么手续都没有办过,真是个精心策划的骗局!而所幸那张遗留的名为华爱兰的身份证却是真的。根据这张身份证,警方很快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资料,并上网公布逃犯特征。经过半年多的网上追逃,近日,警方在嵊州将犯罪嫌疑人黄樟贤和华爱兰抓获。
  原来,黄樟贤和华爱兰到了桐乡后,用假身份证从其他房屋中介公司租下一套房子,并拿到了房产证的复印件,即据此伪造了房产证和户主的身份证。紧接着,用原先假身份证作掩护,开设了长河房屋中介公司,但并没有办理营业热照等相关手续。然后,将自己租来的房子以待售房的形式挂牌在“长河中介公司”低价出售,如有买房者,则由黄樟贤假扮户主,华爱兰代表中介公司完成交易。当程女士落入圈套,9.5万元到手后,黄樟贤和华爱兰立即溜之大吉。原本以为做得滴水不漏,不想却是百密一疏,他们竟将自己的真实身份证失落在房中,以致泄露了马脚。
  在此,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租房和购买二手房时,要到正规的中介公司。购房时一定要亲自审查房东的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房产证、土地使用证原件,证件俱全才可付款。(徐飞燕)